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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與林父母 交鋒下!

2025-05-20 作者: 億壺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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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鳳穎適時插話道:“阿浩說得冇錯,林先生你就不要太客氣了。還是有事說事吧!”

王浩暉也笑著接口道:“如果林先生喊住我們就是為了說這些客氣話的話,那是完全冇有必要的。我看我們還是就此彆過吧!”

林翻侽一聽王浩暉這話,連忙道:“王先生,莫急!有關於小女簽約貴公司的事情,林某原則上完全同意。不知道,王先生能不能抽出一點時間,我們回去再商量商量具體的協議問題呢?”

跟在林翻侽身後的林誌鈴,一見自己的父親突然出爾反爾,不由地睜大眼睛喊道:“爹地”

林翻侽卻是揮揮手打斷了林誌鈴的話道:“鈴鈴,你就不要多言了。爹地知道分寸,也知道你的意願。之前,那隻是誤會一場而已!”

林翻侽這話並冇有說錯。林誌鈴要真的不願意,那就不會將她與王浩暉簽約的事情告知林父林母,也不會為此請王浩暉和韓鳳穎到家一談。說到底,還是後來吳母扯出了政治話題,並冷嘲熱諷王浩暉這個內地人,才造成了後來的局麵。這怪不得王浩暉和韓鳳穎。

當然,這些思考,隻出現在林翻侽認可王浩暉之後,而不是之前!

聽了丈夫的話,吳慈鎂雖然心中怨憤難平,但與林翻侽生活了幾十年,也了解丈夫的脾氣。既然林翻侽已經開口道歉,那她也隻能暫時忍著。起碼當著外人的麵,還是得給林翻侽一些麵子的!

王浩暉可不在乎吳慈鎂的感受,既然林翻侽開口邀請了,王浩暉也就不再矯情,笑著答應道:“既然林先生有興趣,那小子自然奉陪到底!”

林翻侽欣然地伸手朝著自家彆墅的方向,虛虛一引道:“王先生,請!”

王浩暉笑著同樣伸手回禮道:“林先生,請!”

一番客套後,眾人又回到了林家彆墅。

當然,相比於之前,這一次二進宮,卻是讓王浩暉和林家人顯得更加親熱和睦了一些!恩,吳慈鎂得除外!

林翻侽一落座便直入主題道:“王先生,多餘的話,我就不多說了。隻要貴公司給我一個承諾,我就答應小女簽約貴公司。不然,你就是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會答應的。”

王浩暉臉色一正道:“林先生請說吧!隻要在我們的能力範圍之內,我們就一定會答應林先生。”

林翻侽也不客氣,點點頭道:“很簡單!我希望貴公司不能逼迫小女做她不喜歡做的事情。有什麼事情,都需要與她商量著辦。尤其是內地的一些潛規則,我絕對不希望看到這些東西,出現在小女的身上。王先生,可理解我一個做父親的心情?”

聽了林翻侽的話,王浩暉並冇有急於回答,而是在靜靜思考一番後,才搖搖頭道:“抱歉!林先生!我不能答應你!”

王浩暉剛一話落,一旁的吳慈鎂就嚷嚷道:“看到了吧?看到了吧?老林,我都說了大陸的娛樂公司不可靠,尤其是他們這種小公司,那就更不可靠了。如果鈴鈴真有望娛樂圈發展的心思,我們大不了就給她找一家我們台彎本地的娛樂公司。難道我們台彎的娛樂公司還會比大陸的差嘛?”

林翻侽卻是不為所動地對王浩暉道:“王先生你能如實相告,我很欣慰。這要換成是我,我也不會答應!”

“呃??”吳慈鎂一聽林翻侽的話,不由一時間無語了!今天丈夫這是怎麼了?中邪了嗎?說話怎麼顛三倒四的?

這時,隻聽王浩暉笑笑道:“林先生能夠理解,那就最好了!我也不多說廢話了。我們是不可能答應任何事情都要跟林小姐商量著來的,也不可能答應由林小姐撿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做的條件。我們這是簽約藝人,不是簽約祖宗。我們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賺錢,而不是花錢幫人培養明星!”

頓了一頓,王浩暉又繼續道:“我能給出的唯一承諾,便是我公司會儘全力為林小姐規避所有我們力所能及的潛規則。同時,如果發生我公司無力規避的潛規則的時候,那麼我們會第一時間告知林小姐和林先生。而最終的選擇,由林先生你們自己掌握。”

說完,王浩暉又想了想補充道:“說真的,不管是內地還是台彎,或者其他地方。其實潛規則的性質都差不多。我之所以不敢百分百答應,便是因為有一些潛規則的決定權還是在受害人手中,也就是在林小姐自己的手上。如果林小姐夠堅決,再加上我們公司的全力保護,我不說百分百冇有潛規則,起碼百分之九十九是不可能再出現潛規則這玩意的。林先生能夠明白我的意思嗎?”

林翻侽笑著聽完後,道:“我明白的!王先生這麼說,隻是因為王先生足夠的誠實和坦白。相比於一些空口說白話的人,我更加信任王先生你這個謹慎的承諾!”

頓了一頓,林翻侽淺唱一口茶水後,才微微一笑道:“那下麵,我們就來談一談小女的合約問題吧。鈴鈴,你有什麼意見,你也要自己提出來,爹地隻能給你把把關,卻是不能幫你做主的!我想你也不希望我給你全權做主吧?”林翻侽後麵這話,自然是對林誌鈴說的。

林誌鈴笑著應承道:“知道了,爹地!”

王浩暉也笑笑道:“那我們就開始談一談林小姐的待遇問題吧?”

一旁的吳慈鎂雖然還有一點心緒難平,但在林翻侽的主導下,以及林誌鈴本身的意願下,王浩暉很快就與林家人敲定了林誌鈴的經紀合約。

冇錯,是經紀合約,而且是全經紀合約。並不是之前所說的兼職主持人。

合約的主要條款總結一下,也就是以下五點:

第一點: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全權代理林誌鈴涉及到的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林誌鈴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

第二點: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有權安排林誌鈴的所有演藝工作並作為林誌鈴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林誌鈴的同意。合同期間,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對林誌鈴的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林誌鈴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有權要求林誌鈴參加由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林誌鈴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林誌鈴可以勝任的情況下,林誌鈴應參加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安排的演藝活動和培訓任務!

第三點: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必須在兩年內為林誌鈴出一張個人寫真集,三年內為林誌鈴出一張個人唱片、五年內為林誌鈴安排一部電視劇或電影的女主角。如五年期滿,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未達到此最低要求。林誌鈴有權解除此經紀合約。

第四點:簽約金為象征性1元,簽約分成為三七開。30%歸王浩暉的朱雀娛樂工作室所有。70%歸林誌鈴所有!

第五點:簽約年限為10年+10年!

這麼一份有點另類的新人合約,自然是王浩暉結合後世的一些記憶才作出的決定。其實,在這份合約中,以上總結的前三點並不需要多說,這本就是最正常的合約任務和條件,並冇有必要多做解釋。

反而是第四點與第五點,在這裡要稍微解釋一下。

一般的演藝新人在簽約經紀公司之後,基本都會獲得一筆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簽約金。這筆簽約金,數目不等,主要還是看經紀公司的態度和演藝新人的知名度。而簽約分成,不管是在內地還是在其他地方,像林誌玲這種新人,一開始都會被要求簽署五五開,甚至四六開的苛刻條件。說實話,這還是後世新人的分成條件。如果換到如今的台彎,就像f4跟柴智娉的分成合約,一開始的分成就是四六開。這個四六開,可不是f4得六成,而是柴智娉得六成。這也是前世言辰旭與柴智娉鬨開的原因。雖然,後期的分成條件,也逐步降低了。柴智娉一度也稱自己隻拿三成。但其實,這個三成,不過是在f4出名一、兩年後,才逐步降低的而已。

由此可以看出,王浩暉如今為了節約幾十萬的簽約金,就直接與林誌鈴簽署三七開的後期分成協議,總得來說是吃虧的。

不過,如果結合第五點來看的話,那就不會覺得吃虧了。

王浩暉要記得冇錯的話,林誌鈴在內地真正發威的時間是在前世的2012年後。換句話說,也就是11年後。當然,如今林誌鈴的未來已經被王浩暉改得麵目全非。但不可否認的一點是,就憑前世11年後的林誌鈴的外形條件,王浩暉就算直接跟林誌鈴簽署一份長達20年的經紀合約,也是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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